关于评选2016—2017年度“洛阳市优秀调研成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08 16:20:32  点击量:   信息来源:科研处

校属各单位:

    近两年来,全市各级党政干部和政研工作者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推进全市“9+2”工作布局和“四高一强一率先”奋斗目标,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为各级党委政府科学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为了进一步促进调查研究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市委政研室决定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洛阳市优秀调研成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各县(市、区),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各人民团体中的党政干部及政研工作人员的调研成果,发表时间为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13日。

二、评选标准

  1. 调查研究选题准确。能够较好地贯彻党的方针政策,抓住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改革实践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

  2. 调研报告分析问题透彻。能够紧密联系实际,提出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独到见解。

  3. 调研报告结构严谨,论证合理,语言精练、准确。

  4. 调研成果能够进入决策。其思想观点或建议被党委、政府文件或领导讲话采用,或经领导同志批示,对指实际工作产生较大作用。

  5. 调研成果在市级以上公开或内部刊物发表、推广,产生一定的社会影响。

三、奖励办法

   优秀调研成果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对获奖者颁发“2016-2017年度洛阳市优秀调研成果”证书

四、申报和评选办法

    请以院部为单位,于2017年12月12日上午12点之前将《2016-2017年度洛阳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一式5份,并附该成果有关发表,调研报告及领导批示、推广应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1.公开发表的复印件;2.调研报告需有领导批示、推广应用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式五份,汇总表一份,以上纸质材料报送至办公楼225室。电子版(申报书及成果有关发表、调研报告、领导批示、推广应用等证明材料及汇总表)发送至lgkycsk@163.com

  联系人:翟老师 吕老师

  联系方式:0379-65928187

  邮箱:lgkycsk@163.com

    附件2016_2017年度洛阳市优秀调研成果申报表.doc

    2016-2017年度“洛阳市优秀调研成果”汇总表.xls

社会科学处

2017年12月8日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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