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划任务书或合同书;
2.技术研究报告(包括技术方案、技术内容和特征、设计与工艺图表、总体性能指标与国内外同类先进技术的比较、技术创新性、先进性和成熟程度、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意义、推广应用的条件和前景、存在的问题等);
3.检验、测试报告(检测报告须由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主要包括:技术名称及内容、原定参数及测试结果,测试条件和方法及记录。工业项目包括主要工艺、技术参数,装备水平、检测手段,原材料来源及消耗情况,环保、安全及卫生状况等;农业项目包括试验设计、试验材料、试验方法、试验对比数据等;医药卫生项目包括各种试验数据、图表、图片、统计分析,主要技术指标测试结果,临床研究病例及对照研究资料等);
4.科技查新报告(进行国际水平评价的项目,应提供国家一级查新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5.用户使用证明(2家以上);
6.质量标准(即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其中企业标准须经省辖市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备案);
7.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分析报告及证明材料;
8.涉及食品、药品和劳动安全以及环境保护等问题的科技成果,需有关主管部门或机构出具的报告或证明;
9.准确的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员名单;
10.业务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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