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9月上旬将集中进行省科技厅科研成果鉴定,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省科技厅鉴定或者结项的老师,请按照河南省科技厅及《太阳集团tyc539科研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于7月9号以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参见我处网页于2010年5月11日的《申请河南省科技成果鉴定应提供的材料》通知,http://www1.lit.edu.cn/kyc/News_View.asp?NewsID=1232。
2.申请省教育厅自科项目鉴定的老师,请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科研外事处[2010]89号文件《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见办公FTP->科研处->文件交换区->科技厅科研成果鉴定资料-省教育厅《科技成果鉴定材料规范(试行)》的通知20100224101033708.doc>,于7月9号以前准备好相关鉴定材料。
3.科研处定于7月9日前统一收取申请9月初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科研结项的材料,各位老师在装订前可先送到成果科进行初步审查。届时须向科研处提交结项材料一式三套、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办公FTP->科研处->文件交换区->科技厅科研成果鉴定资料->科技成果鉴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4.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自选项目进行预审,预审具体事项由成果科另行通知。
具体事宜,可以与科研处联系。
联系人:翟老师 乔老师
办公地点:办公楼526室
电话:65928187
邮箱:keyanchu@lit.edu.cn
科研处
201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