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发挥有关专家学者、研究机构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调研咨询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方案的权威性、改革举措的有效性,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新阶段的需要,经市委领导同意,建立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咨询专家库,现开展洛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咨询专家征集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新精神新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各类专业人才在改革决策中的咨询和参谋作用,紧紧围绕我市经济体制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农业农村改革、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民生领域等重大改革事项开展调研、咨询、论证等工作,不断提高改革举措精准化精细化水平,更好地把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推向前进。
在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基础上,本着精干高效、务实管用的原则,选聘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学风作风端正,在相关改革研究中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热心改革决策咨询服务,能够积极参与咨询工作的专家(团队),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服务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大局。
二、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素养;具有较高的学术专业水平和宽广的学术视野,在相关研究领域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具有副高专业技术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道德水平,学风端正;热心改革决策咨询服务,能够积极参与咨询专家库工作,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或团队。国家公务员、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列入推荐范围。
(二)专长领域
所推荐专家(团队)应在以下一个或几个方面有所专长:
1.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2.“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国企国资改革
4.财税金融体制改革(财政体制、金融体制、投融资体制、PPP)
5.科技创新体制改革(自创区建设)
6.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系(自贸区建设)
7.农业农村改革
8.新型城镇化建设
9.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10.教育体制改革
11.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2.人事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13.文化体制改革
14.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党的组织建设制度、人才制度改革、群团改革)
15.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协商民主制度、司法和社会体制改革)
三、报名程序
各院部推荐人选由所在院部提出初步意见,对其资格条件、履职能力、党风廉政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并提供相关材料后报社会科学处(236室)。
各单位推荐人选的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洛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咨询专家库推荐表》(附件),(一式2份,A4纸打印,含电子版)。
(二)相关证明材料(均为1份):
1.自然情况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复印件。
2.有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3.有关著作的封面、目录及版权页;有关论文的刊物封面、目录、论文全文和论文被核心期刊收录的证明复印件。
4.其他证明材料。
四、选聘方式
咨询库专家(团队)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2年。所有报名或推荐人选,由市委改革办初审,并报市委领导同意后正式聘任,由市委改革办向正式聘任专家(团队)颁发“中共洛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特聘咨询专家(团队)”聘书,并在期满后进行业绩评定和考核。考核结果优秀者作为新一批咨询专家候选人选,并给予通报、表彰。
五、工作职责
所聘专家(团队)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对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中带有战略性、综合性、前瞻性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二)承担或参与全市重要改革选题确定、改革方案拟定及审核、改革工作考核、改革经验复制推广的咨询论证;
(三)承担或参与改革第三方评估工作;
(四)开展政策宣讲、政策解读阐释、提交相关意见建议等工作;
(五)完成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交办的重要任务。
六、日常管理
由市委改革办对选聘专家(团队)进行日常管理,咨询专家(团队)为兼职工作,人事关系、职务职称、办公地点、工资待遇不因聘任而发生变化。聘任期结束,自动解聘;认为有必要续聘的,依规定程序重新进行聘用。
七、其他要求
(一)选聘改革工作咨询专家(团队),是健全完善改革决策咨询制度,进一步提高我市全面深化改革的科学化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推荐报送工作。
(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推荐条件与程序,真正把优秀人才推荐上来。对报送人选的材料要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真实、准确、客观;对于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虚报业绩的,进行审核责任追究。
(三)所有参与选聘人选材料请于2018年4月19日前报送社会科学处(236室)。
联系人:王艳
联系电话:65928307
电子信箱:litskc@163.com
附件:洛阳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咨询专家推荐表.doc
社会科学处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