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发布日期:2008-09-19 16:09:34  点击量:   信息来源:原创

第一条 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和地方的科学技术法律法规与规章制度,及时制定和调整适合我校实际的科研政策,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宽松的科研环境。

第二条 恪守“服务、导向、桥梁”的管理理念,不断提升管理业务水平,提高办事效率。对于需要和相关部门协商的,积极主动的进行沟通协调,努力为教职工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

第三条 加强与中央部委、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交流,积极构建科研工作的多边合作关系,不断为教职工拓宽科研项目渠道。

第四条 不断加强项目申报信息的传递与宣传工作,做好各级、各类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

第五条 不断加强同有关部门和专家的沟通,充分发挥科研处在组织重大、重点项目的职能作用。

第六条 做好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励的申报工作。

第七条 做好专利与知识产权的管理服务工作。

第八条 礼貌待人、耐心周到、热情服务。主动发布工作信息、主动解释疑难问题、主动办理职责范围内的事情。

第九条 严肃纪律、廉洁奉公,严禁假公济私、弄虚作假。

第十条 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做到科学、客观、公开、公正。

第十一条 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服务承诺做好工作,责任到人。

第十二条 广泛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科 研 处

2008.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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