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部门,各高新技术企业: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2023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调查年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填报范围
有效期内(含2023年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纳入高新区统计(系统所属区域开头为410396)的企业通过高新区审核填报。
二、填报流程
(一)填报方式
前往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https://tj.chinatorch.org.cn),登录科技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火炬统计调查年报。
(二)报送要求
1. 网上填报。登录科技部火炬统计调查信息系统填报火炬统计调查报表,经各级科技部门线上审核并通过;
2. 纸质报表。未纳入高新区统计的2023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需报送经系统打印的带有“火炬”水印的纸质报表。纸质报表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同时报送扫描版。各县区科技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至市科技局。
三、上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一)火炬中心填报系统定时关闭,请各单位务必于2024年3月22日前完成此项工作。纳入高新区统计(系统所属区域开头为410396)的企业通过高新区审核填报,填报要求以高新区通知为准。
(二)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请认真核对企业填报信息,确认企业本身是否上市(母公司上市不等同于自身上市),上市代码需与上市类型一致。
(三)填报时应注意财务数据的单位均为人民币“千元”。
(四)企业是否与国家统计报送一套表,选择“2.否”。
(五)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累计两年未按规定时限报送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上报数据准确。
联系电话:市科技局 63910358
高新区 64337889
64337526
2024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