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区、空间各企业:
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20〕44号)和《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国科火字〔2017〕144号)精神,为做好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价对象
在大学科技园、千度创客空间和九都校区文创专业化众创空间内注册的企业。
二、评价条件
1、在大学科技园、千度创客空间和九都校区文创专业化众创空间内注册的企业;
2、企业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系统自动判定,3个指标需同时满足条件)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企业设立有研发支出辅助账,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评价程序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网址:www.innofund.gov.cn(以下简称“国家评价系统”)。评价程序包括:注册登记、企业自评、形式审查、名单公示、入库公告、年度更新。
1、注册登记。企业在“国家评价系统”,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用户名进行注册,在线填报《企业注册登记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注册登记承诺书》,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的原件扫描件。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统一对《企业注册登记表》及上传相关文档进行形式审查,审核通过的企业,即完成注册登记。
注意事项:企业注册信息中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息代码、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与营业执照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联系人手机及电子邮箱应确保本人能正常使用。形式审查不合格的,企业可补正后再次提交。
园区的企业,企业注册时所属区域统一选择为“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是否属于国家高新区内企业应选择“否”;是否属于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内企业应选择“否”;是否属于国家新区内企业应选择“否”;
2、企业自评。注册企业进入“国家评价系统”,点击“评价信息”,新增评价信息表,填报《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简称“信息表”)、上传相关证明文件,自评符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企业,上传有法定代表人签名和加盖企业公章的《信息表》首页,提交《信息表》。
注意事项:企业对所填报信息和上传文件的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性承担有关法律责任。企业填报信息及上传文件不得涉及国家保密信息。
如果上年销售收入为0或者上年纳税总额为0的企业参加评价工作,需要在填报信息表中的“其他”栏目做出合理的说明。
3、形式审查。评价工作机构通过“国家评价系统”对企业《信息表》及相关附件进行形式审查,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审核表》(简称《审核表》)。审核通过的,在系统内提交至省级科技管理部门。信息审核未通过的,系统通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进行补正。企业补正后再次提交《信息表》的,视同第一次填报。
4、入库公示。符合评价要求的形成拟入库企业名单,按批次在“评价系统”服务平台公示 10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赋予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登记编号。
5、信息抽查。省科技厅不定期对入库企业开展集中抽查工作,已入库企业确认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的,由评价工作机构提请省级科技管理部门撤销登记编号,并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告。被撤销登记编号的企业当年不得再次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
四、有关要求
1、申报时间。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实行全年网上受理评价,2020年申请评价的企业,需本年度10月20日前在“国家评价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
2、编号获得。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时间要求参与评价,通过评价的企业将获得国家统一编发的2020年入库登记编号,登记编号当年有效。如企业需办理加计扣除、科技贷等相关业务,请提前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并入库,以免耽误其他业务办理。
五、评价工作联系方式
大学科技园科技咨询与服务部 步运芝 65928352
大学科技园科技咨询与服务部 刘艺婷 65928352
工作邮箱:lylgxykjy@163.com
“国家评价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88656314/6316
六、附件
附件1: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试行).doc
附件2: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企业注册注意事项整理.doc
附件3: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操作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