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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2021年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更新时间:2021年12月19日 17:27点击次数: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60号)和教务处《关于制定2021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腾、赵燕昌

组员:  洁吕玉辉张自巧卢莉丽

秘书:赵文丽


二、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条件等具体安排

 

序号

接收学生专业

年级

现有班级数/学生人数

层次

接收人数

面向对象

接受条件

1

会计学

2021

6/177

本科

2

2021级、不限专业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

2

财务管理

2021

4/120

本科

2

2021级、不限专业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

3

审计学

2021

2/60

本科

1

2021级、不限专业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

注:1.接收人数=其他学院转入会计学院人数-会计学院转出人数。


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一)学生申请

1220--25日,转专业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太阳集团tyc539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者本人将《太阳集团tyc539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稿交会计学院院办贠主任处(教学楼D301办公室)。

(二)学院考核与公示

1.面试

如果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计划接受指标,采用面试形式决定录取学生。在20221月1日前,会计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面试,按上报的转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具体面试事宜在会计学院网页公布,请适时关注。

2.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面试结束后择时在会计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3日,具体时间在会计学院网页公布,请适时关注。若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至会计学院院办。联系电话:65929181。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学校规定,学院考核最终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3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还没有公布。若拟录取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会计学院

20211219

 

 

(编辑: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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