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17]60号)和教务处《关于制定2021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学院专业特点及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 腾、赵燕昌
组员:蔡 洁、吕玉辉、张自巧、卢莉丽
秘书:赵文丽
二、可接收学生专业、名额、条件等具体安排
序号 |
接收学生专业 |
年级 |
现有班级数/学生人数 |
层次 |
接收人数 |
面向对象 |
接受条件 |
1 |
会计学 |
2021 |
6/177 |
本科 |
2 |
2021级、不限专业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 |
2 |
财务管理 |
2021 |
4/120 |
本科 |
2 |
2021级、不限专业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 |
3 |
审计学 |
2021 |
2/60 |
本科 |
1 |
2021级、不限专业 |
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及格以上 |
注:1.接收人数=其他学院转入会计学院人数-会计学院转出人数。
三、各项工作时间节点
(一)学生申请
12月20--25日,转专业学生提出申请并填写《太阳集团tyc539转专业申请表》,申请者本人将《太阳集团tyc539转专业申请表》纸质稿交会计学院院办贠主任处(教学楼D301办公室)。
(二)学院考核与公示
1.面试
如果申请转专业人数大于计划接受指标,采用面试形式决定录取学生。在2022年1月1日前,会计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转专业学生面试,按上报的转专业计划数择优录取。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人员安排等具体面试事宜在会计学院网页公布,请适时关注。
2.公示
拟录取学生名单在面试结束后择时在会计学院网页公示,公示期3日,具体时间在会计学院网页公布,请适时关注。若有异议,请将情况反馈至会计学院院办。联系电话:65929181。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按学校规定,学院考核最终完成时间在2021年1月3日,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考核成绩还没有公布。若拟录取学生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成绩出现不及格情况,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会计学院
2021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