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道德高尚,治学严谨,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2.具有良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
3.具有较大的发展潜力,拟开展的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并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本计划支持的研究工作;
4.在普通高等学校教学和科研第一线工作,具有博士学位或受聘副高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
5.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以下条件至少达到其中2项(申请人为主持人或第一完成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在权威期刊目录(见附件1)上发表论文不少于1篇;在权威出版社目录(见附件2)上出版著作不少于1部;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不少于 1 项。
有以下情况者不得申报:正在申请和已获得国家人才计划(基金)、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河南省杰出人才计划(基金)、河南省杰出青年计划(基金)、河南省高校杰出科研人才创新工程、河南省高校创新人才培养工程等高层次人才计划和本计划支持者。
二、申报名额
本项目实行限项申报,学校申报名额为3项。
三、资助方式
凡列入2022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者,省教育厅给予经费资助。资助经费列入当年财政预算,一次核定,当年拨付,经费使用须符合有关财务规定。
四、学科范围
按照以下学科归口申报:1、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和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情报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统计学;22、体育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五、评审程序
评审程序分为资格审查、同行专家评议、会议答辩,评审结果经评审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报省教育厅审定、公示、批准。
六、结项验收
结项验收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中的3项:
1.著作类成果已经正式出版。
2.发表CSSCI来源期刊相关论文不少于1篇,或 SSCI、A&HCI收录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或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头版专论或理论版文章(3000 字以上)不少于1篇。
3.研究咨询报告属于应用研究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采纳或者有省级以上领导批示;属于基础研究的,须有 5 位同行专家(至少有3名校外专家)鉴定意见。
4.建设期间获批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管理学部)或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不少于1项。
5.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二等奖以上)或教育厅人文社科成果奖特等奖不少于1项。创新人才建设期内所有成果均应标注“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字样。
七、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和时间
本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
1.申报系统将于2021年6月3日开通,届时可以登录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k.haedu.gov.cn/)进行申报。
2.申报人员请自行登录系统注册个人信息,在线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申报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组织,不受理个人申请,不符合条件的申请材料不予受理。
2.各单位要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根据分配的申报名额进行遴选,推荐工作要与本年度河南省各类哲学社会科学人才计划(基金)及教育厅其他人才计划项目申请工作做好对接,严禁一人多头申报。
3.各单位对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包括申报书中填报的论文、专著、项目、奖项、相关学术荣誉等原件)。各单位需对本单位申请材料真实性、原创性负责,一经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和虚假证明、违反学术规范者,将取消申报资格。
4.申报人员需提交纸质版《申请书》(见附件3)及证明材料(无需装订)各一份。各单位于2021年6月11日将申报材料、申报人清单(见附件4)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221室),科研处对申报材料及申报资格进行审核、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加盖印章。
5.符合条件的申报人于2021年6月16日前完成《河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在线填写,并将加盖科研处印章的复印件扫描后,形成一个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提交。
联系人:姚英;联系电话:65928307。
科研处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