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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更新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20-04-21 查看:

校属各有关院部:

接河南省科技厅通知,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要求,根据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需要,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库进一步更新完善,现面向我校征集评审专家。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条件

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需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资格,并在中国大陆境内居住和工作,专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70周岁,在时间和精力上能够保证完成相关工作。

2.技术专家应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并具有《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相关专业背景和实践经验,对该技术领域的发展及市场状况有较全面的了解。财务专家应具有相关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资格且从事财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

4.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二、工作程序

1.各院部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后,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附件2),审核无误后于5月8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litkjc@163.com,不受理个人申报。

2.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评审工作需要对推荐人选进行梳理遴选,确定入库专家名单,通过发送短信形式通知入库专家登陆“河南省科技专家库管理系统”完善相关信息。

三、相关要求

高质量的评审专家库是保障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基础。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专家的筛选推荐、信息核实等工作,将符合规定条件的高层次专家推荐入库。符合推荐条件的原专家库的专家需要重新推荐申报。本单位专家相关信息如有变动要及时报备更新。对于申报专家信息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经发现,将对其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技术专家).xls

附件2: 高新技术企业评审专家推荐汇总表(财务专家).xls

附件3: 高新技术领域代码表.xls

                                                      科技处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