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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培育工作的通知

作者:科技处   时间:2018-07-21 查看:

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利用和对接国际科技创新资源,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平台的引领和示范作用,促进我省科技对外开放与合作,根据《河南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豫科〔2016〕83号)文件相关规定,现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培育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条件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是为促进与国外科研机构开展长期合作,依托省内具有高水平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建有省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的科技型企业,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的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研发方向与我省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相一致,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来源,已制定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合作实施方案。

(二)学科特色突出,在本领域具有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拥有一定数量的科研成果。依托单位为高校或科研机构(含转制的科研机构)的单位,要求近三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的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

(三)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科研实验条件和工作基础,能满足联合研究的要求,实验室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总值(原值)不低于1000万元。拥有稳定的科研团队,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少于8人。设有专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人员,已建立起较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实验室主任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交往经验和语言能力、较强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四)有较好的国际科技合作基础,与国外科研院所、知名高校、创新型企业签署长期且有效科技合作协议。合作方在国际上有一定知名度,在合作领域具有国际领先的研究成果和科研实验条件。双方已开展实质性科技合作,并有科技合作成果佐证材料(合作发表论文、专著、专利,技术成果引进,科技合作项目证明等),有条件吸引海外杰出人才或优秀创新团队来豫开展合作研发工作。

(五)依托单位管理科学、高效精干、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建设和管理实验室的责任;能为实验室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撑、后勤保障及相应经费等配套条件。

二、申报要求

(一)材料完整、有效。申请单位请认真填写《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附件1)和《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编制指南(附件2)。申报材料一式5份,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包括合作项目立项通知书、科技合作协议、合作完成的成果、专利、论文等)。纸质材料正反印刷胶装成册, 加盖依托单位公章,同时上报申报材料电子版。

(二)名称规范。申报的国际联合实验室的名称应规范,格式为“河南省+研发方向+国际联合实验室”,英文名称为“Henan Joint International Research Laboratory of XXX”。

(三)支持领域。本年度重点支持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新材料、现代农业、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领域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主要研究方向应突出优势和特色。

(四)指标限制。优先在郑洛新自创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与“一带一路”国家共建国际联合实验室。我校申报国际联合实验室数量不超过3个。

(五)避免重复。联合实验室负责人不得重复申请,同一单位同一领域不重复建设,团队主要成员不能同时参与两个或以上联合实验室申报。

三、材料报送时间

时 间:2018年8月9日上午

联系人:科技处学科建设科 毛伟 董婉 65928188

电子邮箱:litkjc@163.com

附件1: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申请书》.doc

附件2:  《河南省国际联合实验室实施方案》编制指南.doc

 

科技处

2018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