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科技厅和教育厅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科技计划项目实施质量,科研计划项目必须进行结项(验收),未按期进行结项(验收)的项目,项目负责人以后不允许申报新的项目。具体需要结项的项目类别为:科技厅科技攻关(含社发、高新)、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软科学研究,教育厅自然科学重点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1、根据河南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的要求,软科学类2014年及以前的项目集中在2016年12月受理结项,逾期将不再办理结项。科研处将于2016年12月初收取结项材料,如项目人员有变更,请项目组提前到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提出变更申请。
2、科技厅其他类别项目及教育厅项目随时受理结项(验收)。
3、附件1、附件2中所列项目请在2016年年底之前办理结项。
4、科技厅各类项目的结项要求在“科研处ftp文件交换区科技厅成果鉴定、结项资料(长期)”文件夹中下载。教育厅项目结项要求请参照通知http://kyc.lit.edu.cn/News_View.asp?NewsID=1811
5、附件1中所列科技厅计划项目如果个人已办理结项,请将结项证书复印件交至科研处行政楼225房间。
附件1:科技厅2011-2014年需结项项目清单
附件2:教育厅2012-2014年需结项项目清单
联系电话:65928129
科研处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