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要求,为加强和规范我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工作,提升我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水平,科技厅现就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有关结项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及结项时间
按照有关规定应办理结项而未结项的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2014年(含)前立项应结项而未结项的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必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结项完毕,逾期不再办理结项,并将影响项目负责人以后申报科技厅项目。
二、材料报送要求
1、项目负责人撰写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报告。
2、项目负责人所在院部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审核本院部项目负责人的结项材料。
3、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将结项材料(含附件,一式三份)报送至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王城校区行政楼225房间)审查。审查无误后,加盖学校公章,由项目组送至省科技信息大厦(郑州市花园路27号)2306房间办理结项手续,同时提交电子版。
4、结项完成后一周内,项目组将结项证书复印件一份送科研处自然科学管理科备案。
三、联系方式
学校科研处:65928129
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0371-86561632、86522313
附件1: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2:河南省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计划项目结项模板
科研处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