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学技术厅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总体部署和河南省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2018〕2号)的安排以及有关规定,河南省科技厅决定组织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在河南省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高校、科研院所或企业等单位全职固定工作,且至少已工作一年以上;
2.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严谨的学风,有强烈的事业心和求实、创新、协作、奉献精神;
3.2018年12月31日未满57周岁,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研究工作,仍然坚持工作在科研生产一线;
4.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5.在自然科学或工程技术领域中,已取得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绩或创造性科技成果,并对本学科领域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或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影响;
6.具备从事研究所必需的工作基础、实验条件以及研究团队等基本保障。
(二)申请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河南省杰出贡献奖获得者;
2.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前两名完成人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第一名完成人;
3.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创新群体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等(均不含子课题)〕的首席专家或主持人;
4.国家科技创新基地(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5.国家级主要人才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国家杰出青年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等)获得者;
6.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首席科学家等。
二、申报材料
申请者需仔细阅读指南,认真填报《中原学者申请书》,内容要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申请者要在“申请人承诺”栏中亲笔签字,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不得填写任何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三、推荐要求
按《“中原学者”管理办法》要求,“中原学者”申报推荐分为“通过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由在豫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两种渠道。
(一)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
申请者所在工作单位隶属于省直部门的,通过省直主管部门推荐。
(二)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
1.申请者可通过2名或2名以上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推荐,且至少有1名推荐人的研究领域与被推荐人的相同,推荐方为有效。研究领域以《学科分类与代码》(GB/T 13745-2009)中一级学科为准。
2.推荐人应认真审阅申报材料,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被推荐人的成就、贡献和学风道德进行评价,提出推荐意见。
3.在豫两院院士和中原学者每年度每人最多可单独推荐2名申请者。(请申请者在邀请推荐人时予以说明。如果推荐人推荐人数超过2人,则全部视为无效推荐。)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需登录“河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平台(http://xm.hnkjt.gov.cn/)”,按要求填写《申请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在线填报时间为5月8日0时至6月7日24时。
申报材料应当完整、真实,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一经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二)纸质申请材料由系统导出PDF格式文档打印生成,连同相关附件材料竖向左侧装订(不要另加封面)。
请各院部于6月1日将《申请书》纸质申报材料3份送至科技处,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
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中原学者申报指南.doc
中原学者申请书.doc
科技处
2018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