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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 “中原千人计划”-“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03 查看: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关于实施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中原千人计划”的通知》(豫组通〔2017〕44号)和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度河南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中原千人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18〕2号)要求,现将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中原青年拔尖人才”申报指南公布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位,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申报截止日期前在省内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的;

6.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后出生)。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中原千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得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支持的人选不予参加申报。

二、申报名额

我校可推荐3名候选人,将通过校内专家评审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三、材料要求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信息(见附件);

2.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任职证明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奖励证书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SSCI、CSSCI、A&H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9)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0)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

四、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填写申报书信息(见附件),发电子文档至科技处邮箱;

2.科技处组织专家审核材料,确定申报人选;

3.审核通过的申报人选登录申报平台http://222.143.27.142:8086/在线注册,填写信息并上传材料,并由科技处进行初审;

4.申报候选人初审合格后打印申报材料,添加推荐报告中相关证明材料,并签字盖章,扫描成完整版pdf文档上传,提交科技处复审,同时线下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申报书、附件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成册。

请各单位于5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10份送至科技处,电子文档、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litkjc@163.com,逾期不再受理。联系电话:65928129。    

附件:      《“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申报书》  .doc

          “中原青年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推荐候选人汇总表.docx

科技处

2018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