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提高音乐学专业的良好发展,繁荣和促进校园文化生活和学术交流,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学校鼓励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题讲座。为加强对专题讲座的管理,本着强化责任意识、归口审批,方便服务,资源共享,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办单位与要求
专题讲座各系部原则上每学期主办3-4次,由学院相关专业系部联合主办。专业系部负责专家的邀请、接送,听课人员组织及课堂纪律维护等项事宜;音乐系负责协调听课人员并发放专家讲座劳务费、海报宣传、摄像、全部资料归档等项事宜。
二、主讲人资格
专题讲座的主讲人必须是国内外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或在所从事行业中取得了显著成果。
三、审批程序
专业系部邀请校外专家来院做学术讲座,须先在上学期期末向院部报送书面计划,并在下学期开学后一星期内需以文字形式报告被邀请人的相关讲座情况,填写学术讲座申请表。院部应对被邀请人的资格和讲座内容进行审核,然后开展后续工作。在审核过程中,对讲座人的资格和讲座内容如有疑义,应及时与学院党政办公室商讨。
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 音乐学学科组
2018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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