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当前位置: 首页 >招生就业 >就业招聘 »正文

德庆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作者: 2022-06-10 16:55:50浏览:

因教育教学需要,德庆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共1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2年德庆县教育局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报考人员可登录德庆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gddq.gov.cn/),查询相关遴选信息。

二、遴选范围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本县公办中小学校在编在职教师不在此次遴选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记录。

2.政治素质好,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不定等次除外)。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6月10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中级教师以上职称对口专业的报考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10日后出生);具有与报考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

(三)岗位条件

1.取得国家承认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学科教师职称(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

3.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具体按照《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考。

(1)所学专业(含海外学历学位)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大部分一致,并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有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其中,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供审查是否符合要求。

(2)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本科或研究生专业与应聘岗位专业需求相符。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遴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期限的。

3.现工作单位不同意的。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10日-6月14日,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把个人《2022年德庆县教育局公开遴选中小学教师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等资料,扫描打包发送到德庆县教育局人事股电子邮箱:dq7788501@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学科(例如:张三-德庆县香山中学(初中部)-语文)。

(二)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遴选公布的条件和要求提供的资料,需要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

四、公开遴选考核形式

(一)报名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考核。

注意: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条件,遴选教师工作小组人员会以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考核形式

本次遴选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业务素质、分析和解决实际工作问题的能力等。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入围分数线由德庆县教育局统一划定。同一岗位根据笔试合格成绩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人数1:3比例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通过笔试人数进入面试。如果出现因同分超过1:3时,则报考同岗位且在1:3排名内同分的人员同时入围面试。

面试主要结合教师专业素养确定,重点考核考生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为60分。

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不达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注意: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德庆县教育局再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同一岗位根据总成绩的高低顺序排序按招聘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果出现同分超岗情况,则按面试分排序确定排名,面试分相同则按面试评分组长分数排序确定排名。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2013]1号)的规定执行,对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公示及聘用

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具体事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通过,招聘工作小组可以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情况依次递补。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名单将会在德庆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dq.gov.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程序办理调动和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其他

(一)资格审查贯穿遴选考试工作全过程。在公开遴选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者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结合防疫工作要求,参加考试的考生要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粤康码”绿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接受体温检测正常后方可进入考点,且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2.考生应在考前14天申领“粤康码”并自我健康监测14天。

3.有以下情况者,考生不得参加本次考试:

(1)尚未解除入境隔离医学观察等管理的境外人员或考前21天内有境外(国外、港台地区)旅居史者;

(2)判定为新冠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或密接的密接,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其他经当地疾控人员判断为需进行居家健康管理而未解除健康观察的;

(3)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但尚在随访医学观察期内;

(4)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考前14天健康监测中曾出现体温>37.3℃或有新冠十大症状的,到医院排查,但未排除传染病或仍存在身体不适症状。

4.因瞒报、虚报健康情况及行程,未执行省、市、县通告防控措施等行为,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严格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本公告由德庆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冯老师;联系电话:0758-7788501。


 

版权所有 © 2015 太阳集团tyc539 - 太阳集团网址入口 豫ICP备17035763号-1

豫公网安备41031102000109号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8号  邮政编码:471023 电话:0379-65929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