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2020-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小组学生代表成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进行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21日至9月25日(5个工作日)
敬请师生进行监督,若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反馈到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监督电话:0379-65929155。
教育科学与音乐学院党委
2020年9月20日
豫公网安备410311020001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