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工作职责

[ 发布:   2008-11-19 20:42:19    浏览:

1、认真组织学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民族精神、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积极引导学生不断追求更高的目标,使他们中的先进分子树立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确立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念。

2、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建立畅通的学生信息渠道,及时发现和解决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生活等方面的问题,做好学生稳定工作。

3、针对青年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思想实际,落实学生政治学习、形势政策教育、素质教育及学生心理健康辅导工作。

4、抓好学风建设。教育学生明确学习目的,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增强学习动力,努力学好科学文化知识。

5、抓好学生基础文明教育。以基本道德规范为基础,以全面发展为目标,对学生深入进行公民道德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和大学生行为准则教育,引导学生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四有”新人,着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6、抓好学生养成教育。经常对学生进行校风和校规校纪教育,教育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刻苦学习、诚信守纪、尊师爱校、安全文明。抓典型、树正气、反对不良行为,协助有关职能部门教育、引导学生搞好教室、宿舍、食堂、校园等精神文明建设。

7、协助系党、团总支指导所负责班级学生的党、团组织活动,做好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

8、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积极消除学生中的安全隐患。经常深入到学生中去,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的各种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报告,并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有效的防范和处理。

9、做好迎新工作,组织好新生入学教育、新生军训;做好学生毕业教育、毕业鉴定和毕业生离校工作,协助组织指导毕业生就业工作;做好学生各项活动的组织管理和学生的日常教育与管理工作。

10、负责学生的学年鉴定和综合测评工作。

11、参与和执行学生奖惩工作,负责学生各类评先的考核、选拔推荐工作和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及受处分学生的跟踪教育工作。

12、负责做好学生的困难补助、奖学金、助学金、减免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的考查、推荐和审核工作。

13、负责班级学生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学生骨干队伍的建设工作,指导年级、班级开展各项活动。

14、根据校、系学生工作计划和要求,制定和实施所带班级的学期工作计划,期末写出工作总结。

15、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学校各项重大活动,重点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勤工助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义务劳动等公益活动,寓教育于活动中,扩大学生知识面,增进学生身心健康。

16、组织协调班主任、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和组织员等工作骨干共同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17、做好辅导员工作日记,建立学生管理档案,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积极开展学生教育与管理的科研工作,每年至少撰写一篇学生工作调查报告或论文。

18、参加学校和本系召开的工作会议、情况汇报会、经验交流会、学习报告会、工作研讨会等,并如期完成组织交给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