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部关于非试卷类课程考核的要求

[ 发布:   2013-05-17 21:30:25    浏览:

由于课程性质所致,师范部本科专业的课程考试大多采取非试卷考试的方式。为保证考试的严肃性和规范化,同时强化能力考核,从考核环节体现应用型人才的目标定位,为人才培养和课程建设打下良好基础,师范部特提出非试卷类课程考核要求,从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起,在本科专业开始执行。

一、认真制定考核方案。方案包括考试内容、考试方法、评分标准、参加评分的教师等。尤其是考核内容,既要保证对基本知识的全面考核,同时要更加注重对基本能力的考核。所有非试卷类课程的考核内容中,能力考核必须占到90%以上,切实做到从考核环节突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考核方案制定完成后,要经过教研室和系部审核后才能在考试中使用。

二、考试过程和组织工作要严谨、认真,严格要求。考核方式由教研室或任课教师自行确定。评分教师的人数视课程情况由教研室安排。但每门课程必须安排36名教师,不得由任课教师单独进行。

三、所有参加非试卷类课程考试成绩评定的教师要高度重视成绩评定工作。公平公正,严肃评分,打破随意评定的惯例,使非试卷类课程的考核做到评有标准,查有实据。

四、非试卷类课程的所有评分教师都要填写《师范部期末非试卷类考试课程学生成绩评分表》(以下简称《评分表》)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尤其是“学生考核情况”,要如实记录学生在考试时的具体情况,作为教师评定成绩和日后如有学生质疑时的查询依据。《评分表》每个学生一份,

四、考试结束后,任课教师负责将各个学生《评分表》中的分数填到《师范部期末非试卷类考试课程学生成绩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中,对学生成绩进行汇总。

五、所有《评分表》和汇总表,考试结束后,由任课教师按期末考试资料归档的要求上交系部。

太阳集团tyc539师范部

20135

附:《师范部期末非试卷类考试课程学生成绩评分表》

师范部期末非试卷类考试课程学生成绩评分表

考核学期

考核时间

考核课程名称

考核学生姓名

学号

班级

本次考核的内容和方法

学生考核情况(此项为学生成绩评定的依据,请认真填写。)

综合评分

评分教师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