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部教师请假及调停课管理意见

[ 发布:   2013-12-01 15:22:18    浏览:

师范部教师请假及调停课管理意见

为维护正常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计划有效执行和合理安排教学活动,促进教风建设,加强教学运行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根据《太阳集团tyc539调停课管理办法(教务发 [2013] 2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师范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意见。

一、所有教师因病、因事不能正常履行教学工作的,必须向系部进行书面请假。

二、请假时间为2个课时以内的,由教研室主任批准;3-4个课时由主管教学副主任批准;5-8个课时由部主任批准;8个课时以上者,由部主任批准后,报学院教务处批准。

三、教师请假后要同时安排合适的代课老师。如确无合适的代课老师,请假教师要提前1天登陆《太阳集团tyc539网上调课系统》进行网上调课。若因突发事故来不及提前1天办理手续的,教师要向系部及时报告,并由系部办公室代办调停课手续。

四、教师因请假调停课后,要按照规定进行补课。补课后登陆《太阳集团tyc539网上调课系统》填写有关内容。系部要在学期末对补课情况进行检查。

五、课程表是学院根据专业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的实施安排表。课程表一经排定,原则上不作调整,任课教师要严格按照课程表规定的时间上课,不得随意减少或增加教学周数和周学时数,不得随意合分班,不得私自调课、停课。

六、每学期初第1周为课表检测运行期,除课表编排冲突、教室容量或教室类型发生变动等原因外,其他情况均不允许调停课。若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学期课表的,在教学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第2周由系办公室集中办理调停课。

七、因特殊情况需要停课(不再补课)或提前结束课程(增加周学时),必须写出书面报告,经系部审查同意后报教务处审批。

八、经网上调课系统审查批准后的调、停课申请,任课教师负责向授课班级学生通知,并做好对学生的解释工作。

九、凡因节假日、运动会、临时组织的全院性的大型活动等需要教师统一调、停课的,由学院或系部协调安排,统一办理。

十、系部严格控制调停课次数,教师因私调停课不超过3次,累计一般不得超过8学时(特殊情况由系部和教务处共同审核),教师调停课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体系。所有的调停课必须经过批准,不经批准随意调停课,按照教学事故处理。

太阳集团tyc539师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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