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事业发展,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及《洛阳理工学院继续教育校外学习点管理暂行规定》(继教院发(2018)4号)文件精神,特向社会公开招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合作办学单位。
一、招募对象及数量
我校拟招募从事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具有相关法人资格办学资质的企事业单位作为我校校外教学点的合作办学单位。
2023年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备案的校外教学点优先。
二、合作单位资格条件
(一)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申请单位应具有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办学规模和专业设置相适应的辅导教师、教辅人员和管理人员。具有满足专业教学需要的设施设备、实验实训和学习资源等软硬条件。
(二)办学资质合法。具有属地独立法人和从事教育服务资格,能够独立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普通高等学校或成人高等学校;
2.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等职业院校;
3.开放大学;
4.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
5.设有内部培训机构的国有大中型企业(仅限招收本企业内部职工);
6.办学条件良好、管理规范并取得三年以上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申请单位提交以下材料:
拟设点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民办非企业单位,还需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办学许可证(满三年)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
四、在2023年10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扫描发送至litjxjyxy@lit.edu.cn邮箱。
联系人:申老师,孙老师。
办公电话:0379-65929170,0379-65929171。
太阳集团tyc539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