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539毕业论文(设计)工作
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重要的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目的和要求
1.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各专业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教学管理和教学效果的全面检验。
2.通过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使学生得到以下方面的能力培养:
(1)调查研究、文献检索与阅读的能力。
(2)方案论证、分析比较的能力。
(3)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及试验数据的测试与分析处理的能力。
(4)设计、计算与绘图的能力,包括使用计算机的能力。
(5)技术经济分析能力。
(6)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7)撰写报告(论文)的能力。
(8)外语文献阅读翻译能力。
二、组织管理
1.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主管校长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学院分级落实完成。
2.教务处负责全校毕业论文(设计)的宏观组织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的有关政策、制度和规定。
(2)负责有关毕业论文(设计)文件、表格等材料的公布和下发。
(3)协调解决学院在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对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部署、质量检查和总结。
(5)组织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优秀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
(6)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教学研究和改革。
3.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全过程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规定和部署,根据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拟定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向本学院的各教学系(教研室)布置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检查场地、试验条件等的准备情况,对学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资格审核和动员,公布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和标准。
(3)按照指导教师的条件,对指导教师资格进行审核。对首次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要求试做并对试做情况进行验收。
(4)组织课题申报、学生选题工作。
(5)负责检查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6)组织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成立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和分析。
(7)对本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书面总结,报送教务处备案。
(8)检查落实毕业论文(设计)全部材料的归档工作。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1.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必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力求有利于巩固、深化学生所学知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和创新能力;有利于使学生得到较全面的专业基本训练和科研工作能力的培养。
2.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要体现多样性原则,以满足不同学科、不同方向的科研实践训练。选题可以是源于实际的课题,也可以是专题研究或理论研究课题。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专长和创造潜能。注重在毕业设计过程中运用新技术,尽可能安排有较多实践机会的课题。保证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论文(设计)比例≥50%。
3.工科类专业选题要体现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密切联系科研、生产、实验室建设或社会实际,促进产、学、研的结合,增加课题的应用价值;理科类专业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要有一定的学术水平,选题应来源于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学科前沿;文、经、管、法、教育类选题,原则上要结合社会、经济、文化实际问题和跟踪热点问题。
4.选题的深度、广度和难度要适当,分量要合理,过程要完整,学生经过努力能按时完成任务。对于结合生产和科研实际且较为复杂的课题,要能取得阶段性成果。注意选题更新,不得有5年以上的课题,每年选题的更新率要在 30% 以上。
5.毕业论文(设计)的题目一般由指导教师拟定,鼓励学生发挥主动性,提出自己的想法,在教师指导下参与命题。题目要新颖,有一定的学术性。
6.选题要求一人一题,如果需要多人完成一题,必须明确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达到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要求。
四、指导教师
(一)指导教师的资格
1.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必须具有讲师(或相当于讲师)以上职称或具有硕士、博士学位。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应具有较丰富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经验,业务水平高、治学严谨、责任心强,能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校外指导教师应具有工程师以上职称,经学院审查后方可指导。
(二)对指导教师的要求
1.要善于教书育人、因材施教、启发引导,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严格要求学生,关心学生的思想和生活;教师应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及时纠正学生的不良思想和言行,对违纪学生要及时进行帮助教育。
2.提前掌握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了解、熟悉有关资料,并作好指导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应安排足够的时间对学生进行指导,对每位学生的指导和答疑每周应不少于 1次。
3.指导教师与学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设计类1:10;自然科学论文题目1:8;社会科学论文类题目1:12。超过限额,要说明理由并报教务处批准,未经批准的超过部分不计算工作量。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毕业论文(设计)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每位指导教师应对整个毕业论文(设计)阶段的教学活动全面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1.申报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根据课题的性质和要求,编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并做好过程记录。
2.向学生讲解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程序、进度计划、写作或研究方法,为学生推荐有关参考书目或文献资料,审查学生拟定的开题报告(本科)、写作提纲,并认真对学生的开题报告(本科)、写作提纲中所存在的问题 , 写出审查 ( 修改 ) 意见。
3.指导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文献查阅、方案制定、实验研究、上机设计、撰写论文、论文装订、毕业答辩等各项工作,并对以上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4.在校外完成毕业设计 ( 论文 ) 部分环节的学生,其指导教师要将其在外事由、在外工作计划、安全及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书面形式报学院批准、备案。要教育学生注意人身安全,确保学生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
5.认真审阅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必须在学生答辩前审查完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公式和数据、实验报告、图纸或论文等),对学生工作态度、创新能力、毕业论文(设计)水平、应用价值等做出书面结论和评价等次。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是否有抄袭行为。
6.指导学生做好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指导学生对毕业论文(设计)材料进行整理,并将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材料交学院归档。
五、学生
(一)学生的资格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学生必须修完所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
(二)对学生的要求
1.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严格遵守纪律,在指导教师指定的地点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尊敬老师,团结合作,虚心接受教师及有关工程技术人员的指导。因事、因病离岗,应事先向指导教师请假,否则作为旷课处理。凡各类随机抽查3次不到者,评分降低一级,累计旷课时间达到或超过全过程 1/3 者,取消答辩资格,按“不及格”处理。
2.独立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严禁抄袭他人毕业论文(设计)和已发表的成果或请人代替完成,违反者按作弊论处。要保质保量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任务。
3.主动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的进展情况,接受指导教师的检查和指导。
4.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相关任务后,应按有关规定将毕业论文(设计)整理好,交指导教师评阅。答辩后将本人的毕业论文(设计)所有资料整理好并送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交学院存档。
(三)学生的任务
1.认真按照指导教师提供的工作计划进行文献查阅、资料收集、实习调查、实验研究等,并按时完成各个阶段的任务。
2.接受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后,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写出开题报告(本科)。
3.认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初稿,并在规定时间内送交指导教师评阅;按照指导教师要求,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修改,直至指导教师认可后定稿。
4.认真做好答辩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按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六、毕业论文(设计)的要求
1.设计类课题除完成设计任务外,必须撰写毕业设计说明书;研究论文类课题必须撰写毕业论文。毕业论文(设计)应主题突出,内容充实,结论正确,论据充分,论证有力,数据可靠,结构紧凑,层次分明,图表清晰,格式规范,文字流畅。
2.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的字数一般为300字。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字数一般为 0.8-1.0万字,专科0.5-0.8 万字。艺术类专业本科字数一般为 0.5-0.8万字,专科字数一般为 0.3-0.5 万字。
3.毕业论文(设计)的内容要求完整,应包括:题目、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目录、正文、谢辞、参考文献、注释(可选)、附录。毕业论文(设计)撰写的具体要求见“太阳集团tyc539毕业论文(设计)撰写规范”。
七、成绩评定与评优
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由指导教师审阅成绩(60%)和答辩成绩(40%)两部分组成,最终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即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要求优秀的比例不超过15%,对达不到毕业论文(设计)要求的学生,成绩应评为不及格。
2.指导教师应对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 ( 论文 ) 进行全面、认真地审阅,根据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要求,结合学生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的工作表现、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量、外语水平及论文质量等做出评价,填写《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表》。
3.毕业设计 ( 论文 ) 完成后,每位学生都要参加毕业答辩。各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检查学生是否达到了毕业论文(设计)的任务要求。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参加答辩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作出评价,并填写《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分表》,评定最终成绩。
4.学校组织 “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校级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 的评选,各学院负责推荐候选人。
5.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和评优细则参见“太阳集团tyc539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与评优办法”。
八、档案材料的管理
1.各学院负责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各种档案材料的归档管理,保证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档案材料的完整齐全。档案材料至少保存5年。
2.档案材料主要包括:
(1)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
(2)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申请表;
(3)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教学检查报告;
(4)答辩委员会名单及答辩安排;
(5)优秀毕业论文(设计)申请表、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汇总表(电子档);
(6)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推荐汇总表(电子档);
(7)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单;
(8)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9)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其中包含:
①毕业设计说明书或毕业论文;
②任务书
③开题报告(本科);
④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表;
⑤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分表;
⑥附图(工程图纸)或电子档;
九、质量管理
1.各学院应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阶段性检查,分别为:
(1)前期: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落实情况,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需的条件是否具备,题目安排是否合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下达到每一个学生。
(2)中期:重点检查学风、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各学院应有书面检查记录。
(3)后期: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与成绩评定,做好“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毕业论文(设计)优秀指导教师”的推荐工作。
2.各学院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充分调动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安排好各个环节的衔接,利用好现有的实验条件,保证毕业论文(设计)顺利进行。答辩后要建立顺畅的收集意见渠道,多听取教师和学生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
十、附 则
1.各学院要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细则,报教务处备案。
2.本规定解释权归教务处,自公布之日起执行。以前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均按本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