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年03月18日 08:01 查看: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依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批准时间

学科门类

1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1T

2018年

工学

2

机械工程学院

汽车服务工程

080208

2018年

工学

3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0T

2018年

工学

4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3T

2018年

工学

5

机器人学院

机器人工程

080803T

2018年

工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三、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材料申报工作


1、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校发文文件形式提出申请,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2、相关学院负责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3、相关学院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编写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填写附表1-17,并进行自评打分。

填写各项报表前,请注意查看附件中的《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材料的相关说明》。

具体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间见下表:

序号

          材料内容

完成部门

完成时间

1

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关学院

2022329

2

各专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5

关学院

2022329

3

校发文件: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请示

教务处

202248


四、完成时间及材料要求


2022329日之前各相关学院完成审核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将各项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省学位办备案。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1—附件5打印简装订3份,供学术委员会审核时使用;

2附件1—附件5电子稿。


注:在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学院最终修改完毕后,将附件1--附件5胶装成册(正式胶装本1本),按照附件1--5的顺序装订,于4月8日前交学籍管理科。


以上材料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学院报送前,务必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合理、信息无误;并做好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的准备(学术委员会开会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备用。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