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实习经费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年01月24日 16:57 查看:

各有关单位:

实习是学校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深化实践教学的重要环节。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太阳集团tyc539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实践教学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加强、规范校外实习教学经费的使用,提高实习质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经费纳入学校经费预算管理体系,设立实习专项经费,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根据人才培养方案等情况做出预算,上报学校审批,经学校批准后拨付。

二、校院两级实习经费本着“合理开支、严格审查、专款专用、厉行节约”的原则,加强对实习经费的管理。

三、校外实习费用的开支与报销标准,按照学校实习教学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超出支付范围的一律不予报销。

四、各教学单位应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点,有目的、有计划地选择能满足实习或社会实践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拓展校外实习基地。对就近就地建立校外实习基地,节约实习经费开支。

五、实习期间要切实保障学生权益。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的规定,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保障顶岗实习学生获得合理报酬的权益。不得安排学生到娱乐性场所实习,不得违规向学生收取费用,不得扣押学生财物和证件,实习前,学院须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五、学院负责实习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规范性。教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使用核查;财务处负责实习经费的报销与核算;审计处负责实习经费使用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如发现经费使用报销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财务纪律的行为,除追缴违规金额外,追究其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责任。


教务处 财务处

2023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