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开展第一批“微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3年09月18日 10:26 查看: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我校本科生导师制、项目式课程教学改革和毕业论文四年一贯制实施,深化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个性化”人才培养,增强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合作,让学生“早进团队、早进实验室、早进项目”,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实践训练机会,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第一批“微项目”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

结合我校的实际,第一批“微项目”主要包括教师的科研项目、项目式教学项目、学生承担的项目等三大类。

1.教师的教科研项目是指学生参与的国家级、省级、地厅级、校级纵向科研项目和企业横向科研项目。项目的开展以学生独立完成为主,教师指导为辅。

2.项目式教学项目主要围绕项目式教学开展的项目,项目可以是企业实际工程项目,也可以是社会实践类项目。项目要具备完整的工作过程,要有最终成果,符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和办学定位,既要包含基本的教学知识点,又能调动学生解决问题的积极性。能在项目式教学开展过程中将新技术、新知识引入到项目中。

3.学生承担的项目主要指学生作为负责人承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挑战杯及其他的学生训练计划项目等。

二、申报数额

我校第一批“微项目”立项总数50项,其中学生参与的教师教科研项目立项总数20项左右,项目式教学项目立项总数15项左右,学生承担的项目立项总数15项左右。

原则上,每个教学单位申报项目不超过10项,每个项目参与学生数不少于3人,鼓励跨院部、跨学科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选题要求

申请者可在教师的指导下,根据项目实际选题进行申报,但项目选题需满足立项类别要求。各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时,应按照三个立项类别进行汇总。

(二)申报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必须是我校在校生。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所有成员应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项目研究的能力,必须切实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申报“微项目”。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组成员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微项目”。

5.支持和鼓励跨学院、跨学科联合申报,鼓励吸收行业、企业人员作为指导老师参与“微项目”的研究与实践。联合申请的项目需明确主持单位及项目主持人。参与单位不占所在单位申报限额。

6. “微项目”负责人和参与人员以学生为主,指导教师1-2人。项目的完成时限不超过4年。

7.项目成果形式:完成一份研究报告或完成1篇毕业论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学生参加全国普通高校学科竞赛排行榜竞赛项目且获得国家级奖励。

(2)在校期间在CN及以上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者。

(3)主持或参与各类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者。

(4)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5)艺术类获得省级二类赛事及以上最高奖者。

(6)自主创建企业,完成企业登记注册正常运营者(有实际业务流水和营业额)。

四、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须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微项目”立项申请书》,各教学单位组织遴选推荐,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微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汇总表应排序。须报送的纸质材料包括:

1.《太阳集团tyc539“微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word版。

文件命名:学院+负责人+项目名称+微项目立项申请书。

2.《太阳集团tyc539“微项目”立项申请汇总表》(附件2)。

文件命名方式:院部名+微项目立项申报汇总表。

3.相关证明材料:立项申请书中提到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近三年在项目研究与实践方面的主要成果,包括与项目有关的获奖证书复印件,正式出版或发表的论著目录及论著复印件等(按序装订成册,A4幅面不超过100页)。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65929020

电子材料请通过太阳集团tyc539教研管理平台填报。

申报网址:lit.zlgc2.chaoxing.com

申报步骤: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登录->学习通账号(学生账号)登录系统->

点击工作台->在线申报->选择项目点击申报

平台报送时间2023年10月7日-10月20日。

纸质材料请交至教学研究科

地址:办公楼113房间

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10月20日。

教务处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