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2届毕业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依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2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专业代码 |
专业批准时间 |
学科门类 |
1 |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焊接技术与工程 |
080411T |
2018年 |
工学 |
2 |
机械工程学院 |
汽车服务工程 |
080208 |
2018年 |
工学 |
3 |
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080910T |
2018年 |
工学 |
4 |
环境工程与化学学院 |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
081303T |
2018年 |
工学 |
5 |
机器人学院 |
机器人工程 |
080803T |
2018年 |
工学 |
二、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三、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材料申报工作
1、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校发文文件形式提出申请,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2、相关学院负责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3、相关学院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编写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填写附表1-17,并进行自评打分。
填写各项报表前,请注意查看附件中的《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材料的相关说明》。
具体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间见下表:
序号 |
材料内容 |
完成部门 |
完成时间 |
1 |
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
相关学院 |
2022月3月29日 |
2 |
各专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5) |
相关学院 |
2022月3月29日 |
3 |
校发文件: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请示 |
教务处 |
2022年4月8日 |
四、完成时间及材料要求
2022年3月29日之前各相关学院完成审核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将各项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省学位办备案。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1—附件5打印简装订3份,供学术委员会审核时使用;
2、附件1—附件5电子稿。
注:在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学院最终修改完毕后,将附件1--附件5胶装成册(正式胶装本1本),按照附件1--5的顺序装订,于4月8日前交学籍管理科。
以上材料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学院报送前,务必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合理、信息无误;并做好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的准备(学术委员会开会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备用。
五、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