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迅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7:07 查看: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依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批准时间

学科门类

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7T

2019年

工学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120801

2019年

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三、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材料申报工作


1、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校发文文件形式提出申请,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2、相关学院负责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3、相关学院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编写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填写附表1-17,并进行自评打分。


填写各项报表前,请注意查看附件中的《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材料的相关说明》。


具体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间见下表:

序号

材料内容

完成部门

完成时间

1

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关学院

2023321

2

各专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5

关学院

2023321

3

校发文件: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请示

教务处

202343





四、完成时间及材料要求


2023321日之前各相关学院完成审核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将各项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省学位办备案。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1—附件5打印简装订3份,供学术委员会审核时使用;


2、附件1—附件5电子稿。


注:在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学院最终修改完毕后,将附件1--附件5胶装成册(正式胶装本1本),按照附件1--5的顺序装订,于43日前交学籍管理科。


以上材料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学院报送前,务必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合理、信息无误;并做好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的准备(学术委员会开会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备用。


五、附件 (以下文件都为Word文档,如下载后显示为Excel文件,请先将扩展名改为doc再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