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2年07月15日 17:10 查看:

各相关院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少先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驱动改革和引领实践的作用,推进河南省有关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专项课题的通知》教办教科〔2022〕231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年度相关专项课题申报和研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 申报对象:基础教育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中小学教学、教研及管理人员,设有教育学相关专业的普通本科高校教师及研究人员;幼小衔接专项课题以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管理人员申报为主,鼓励高等师范院校和设有教育学院(学部) 的综合性本科高校与中小学、幼儿园联合申报;少先队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我省各级少先队工作者;教育资源保障专项课题申报对象为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育装备及实践教育、电化教育工作者,设有师范类专业的有关高等学校教师。

(二) 申报人(主持人)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较高的政治素养;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含) 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在职在岗,能够正常履行专业技术及相关职责。

(三) 申报要求: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主持人) 本年度只能申报1项专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其他课题(含一般课题、重点课题、重大招标课题,下同)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本年度只能参与1 项专项课题的研究,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作为主持人申报课题。

(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申报专项课题:(1) 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未结项者;(2)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撤项未满三年的;(3) 作为主持人已经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本年度一般课题的(不论是否获准立项);(4) 主持人所在单位承担教育科学规划资助课题逾期未结项且未完成资助经费清缴的;(5) 已获得省级以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以相同内容申报的。

(五) 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二、课题管理

(一) 课题申请人 (主持人) 须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积极履行申报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研究团队组建、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及研究成果的质量。

(二) 课题承担单位须履行管理承诺,保证科研信誉,督促课题主持人和参与者遵守相关规定,履行约定义务,如期完成研究任务,按照有关规定使用资助经费。

(三) 通过资格审核的申报课题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评审,获准立项后不得变更课题名称、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者,省教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并依规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四) 课题研究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结项须提交的成果材料主要包括: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 2 万字) ,相关工作改革发展建议(2000字左右),1 篇发表在 CN 期刊上的相关学术论文 (不少于 3000 字)。专项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2 年度专项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五) 课题研究、结项鉴定有不良信誉者,课题主持人及所在单位3年内不得申报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

三、材料报送及要求

请申报人将《课题申报书》《设计论证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电子版与7月29日前发送至教务处教研科邮箱:jwcjyk@lit.edu.cn

联系人:王老师、胡老师

联系电话:65929020

教务处

2022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