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制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意见 作者:教研科 时间:2023年11月01日 08:01 查看:

各教学院部:

为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的准备工作,按照《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安排教学任务的暂行规定》(教务发〔2010〕9号)文件精神,现将制定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任务的有关意见通知如下:

一、教学长度安排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总长度为19周,17周停课考试,18、19周为实践小学期。

二、教师配课

1.各院部应选配教学质量优秀、教学经验丰富、对教学认真负责的教师担任本科课程的主讲任务。

2.为保证教学质量,应优先安排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原则上助教职称的教师不承担本科课程,任课门数不应超过两门,周学时不宜过多。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教授(博士)必须为本科生上课,请各院部安排隶属本专业的教授(博士)(含行政单位)承担理论课教学任务。

3.学校培养方案中双语课程,原则上都应实施双语教学。

三、具体要求

1.各专业、班级的各类教学环节由教务员负责填写,在“学期教学进程表”中应准确的反映出来,以便按计划实施。各院部教务员编制“学期教学进程表(见附件)”时,请不要改动格式,并于11月20日以前将电子稿发送到教学研究科。

2.请各院部教学秘书依据人才培养方案认真核对教务系统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2020级、2021级、2022级的教学计划,2023级课程的教学计划暂不录入。11月15日前将教务系统中教学计划导出并打印,写明“经审核与培养方案一致”字样后由教学秘书和主管领导签字交教研科一份备案。

3.各院部教务员在11月20日后开始做下学期各专业选修课停开、周学时变更等开课计划的变更申请并于11月20日之前完成,各专业的选修课应由学生选修,避免开设成为各专业全体学生的必修课。建议各专业周学时不超过26(凡周学时超过的班级需单独说明,报院部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送教研科备存)。另外,所有周课时变更要符合基本教学规律,(如总学时为64的周课时建议为4;总学时为32学时的周课时建议为2),凡是有例外的,请填写附件(2),各院部要说明原因,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4.下学期教学任务由教务员报院部领导确认任课教师,并在规定时间段内(11月20日—12月5日)在网络系统上设置完成教学任务。

5.请各院部严格按照程序(时间程序和系统操作程序):核对(录入)教学计划—做学期教学进程表—开课计划变更—录入教学任务(实践、理论)—编排课表,进行规范操作,7-8节、9-10节和周六周日尽量不要排课。

6.任课教师的“授课计划”由开课单位(行政人员按照专业归口)存档备查。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授课计划由教师所在院部整理归档备查。

教务处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