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外教学实习基地规范建设、科学管理、有效使用,切实发挥基地职能,根据《太阳集团tyc539校外实习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学校决定对现有校外教学实习基地进行全面检查评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1.加强和规范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建设与管理,保障基地的建设质量,使基地能够更好地承担起学生的校外实践教育教学任务。
2.强化校企、校行、校校、校政合作办学模式,促进学校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等协同育人新机制的建立,建设一批能够有效支撑我校本科生实践教学的高水平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二、核查范围
本次核查的范围是学校与校外单位已正式签订协议的教学实习基地。
三、工作任务及要求
1.各学院负责本学院联系的实习基地核查工作。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教学实习基地名称、面向专业、合作时间或签订协议时间及有效期、挂牌是否规范、是否仍在承担我校实践教学任务,基地条件是否能满足实践教学要求等。对于条件差、利用率低(原则上每年接纳实习生人数不低于5人次)或连续多年没有接纳过我校本科生的基地,要终止协议或不再续签;对于合作基础好,利用率高,签约到期的要履行续签手续,对离校较近,实习条件好,接纳学生多的基地要重点巩固建设,不断提高基地的建设水平。
核查完毕后,所有基地须填写《太阳集团tyc539校外实习基地核查表》(附件1)及《太阳集团tyc539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汇总表》(附件2)。学院要根据整体核查情况撰写自查报告。自查报告应描述本学院目前所挂钩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利用及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以及下一步基地建设规划。对于重点建设的基地,要重新核实基地简介内容,并提供近三年基地场景照或学生在基地实习照片3张。
2.各学院要以本次核查为契机,加强对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管理和建设,各学院须明确每个校外教学实习基地的校内联络人,定期与校外实践教学基地沟通和交流,建立校方与基地的长效合作机制。要积极拓展基地的类型与数量,各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做好每个专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建设规划,保证每个专业至少要建设不少于3个稳定的校外教学实习基地。
3.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准备材料,并指派专人组织并落实好此项工作。
四、时间安排
1.11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完成自查工作,并将相关材料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管理科,并同时报送电子版。
2.12月15日前,学校完成基地核查抽检,确定合格的校级基地,公布校外教学实习基地核查结果。
联系人:海洋,联系电话:65928103。
教务处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