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开学在即,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秩序,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开展,为师生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根据学校工作安排,现就开学各项教学准备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教学任务核对
1.各学院、部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开设本学期课程,不得擅自调整、变更课程设置,应对照各专业教学计划,再次认真核对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确保课程名称、学分、总课时、起止周、周学时等内容与教学计划相符。如发现错排、漏排等问题,请及时与教务处联系。
2.教务处于8月18日发布了2024年秋季学期课程表,任课教师和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核对课表。
二、教学准备
1.各教学单位按教务管理系统内本学期课表对照教室分配方案认真检查教室容量、多媒体设备、座椅、灯光等,杜绝教学班人数冗余,做好开学前准备工作。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精心准备,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进行。任课教师应根据课程表和校历安排,合理规划教学进度。开课前各单位应对所有授课教师的课前准备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应组织各系、教研室、课程教学团队以适当的方式积极开展集体备课、研究教学大纲、撰写教案、课件等教研活动,充分做好课程教学准备;应组织开展新教师及新开课教师试讲活动。
3.有外聘教师任课的学院、部,要对外聘教师明确学校教学管理规定,并加强过程监督,保证授课质量。课程为多人授课的,务必明细各自任务,做好教学衔接,确保课程教学效果。
4.各学院、部请于8月31日前完成所有开设课程在超星慕课平台课程激活工作。基于平台,不断强化课程教学过程管理,及时了解学生对知识点的学习情况、掌握情况,提高教学效率,不断引导学生自主学习。
三、相关要求
1.各学院务必将新学期教学工作安排传达到全体老师,认真落实好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2.各教学单位对新学期课程落实、教学条件准备和教师教学准备等情况进行自查,并将核查结果于9月1日下午报教务科。
3.各教学单位务必落实主体责任,配合并服从学校做好教学运行工作。加强日常督导检查,科学推进各项教学活动,确保良性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