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学风,增强学生诚信意识,端正学习态度,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考风考纪工作
严肃考风考纪是培养学生优良品德、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环节。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找准找全考试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考风考纪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进一步加强考试教育
(一)加强校规校纪的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有效方式,向学生宣讲校规校纪,务求教育效果。将宣教内容传达到每一名学生,让学生知晓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
(二)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考试态度
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方式,切实加强学生学习态度教育和诚信考试教育。引导学生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坚决抵制任何违纪作弊行为,坚决杜绝替考等现象。学校无纸化考试系统后台会对所有考生进行数据监测和保存(每次切屏超过五秒钟,三次即强制收卷),切忌存有侥幸心理。
学生严重违反考核纪律或者作弊的,该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并应视其违纪或者作弊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三、进一步强化监考巡考工作管理
(一)加强监考工作管理
各单位应进一步加强对监考工作的管理,加强对监考教师的考务培训,重点强调监考纪律以及与监考有关的考试违规行为认定及处理程序。监考教师监考时,杜绝出现下列行为:擅自离开岗位,或做其它与监考无关事(看书、攀谈、改作业及批试卷、吸烟、使用手机等。
(二)进一步加强巡考工作
规范落实校院两级巡考制度,巡考人员应严格履行巡考职责,对考场规范、考生纪律、监考教师行为等方面进行监督和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