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考风考纪教育,增强学生诚信意识,端正学习态度,严肃考风考纪,树立良好学风,共创良好考试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肃考风考纪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学生优良品德的重要环节。各教学单位党委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主体责任,将考风考纪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重要内容。要高度认识到考风考纪教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对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教学单位要成立以书记、院长为组长的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将工作做细、做实,并以此为契机加强学生诚信教育。
二、切实做好教师监考工作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监考工作,严肃监考纪律。监考教师必须熟知监考流程和要求,严格执行学校规定。
三、进一步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
各教学单位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学生诚信考试教育,认识到考试作弊所产生的严重后果及危害性,营造不想作弊、不能作弊、不敢作弊的良好氛围,教育学生自尊、自重、自爱,提高学生遵守校规校纪的自觉性。全体同学要自尊自爱,诚信考试。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自觉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作诚实守信的表率。
四、严肃考试纪律,诚信考试
学生应提前入场参加考试,认真遵守考生守则,自觉服从监考教师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教师、巡考人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严禁将手机等电子通讯设备及具有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进考场。对于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学生,将进行严肃处理。
五、积极进行帮扶指导
各单位要通过组织学生参与学习助教答疑、成立学习帮扶小组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帮扶指导。对学业有困难、纪律观念差的学生积极关注,发现涉嫌作弊的苗头,尤其是要关注涉嫌使用微信、QQ等技术手段作弊的现象,要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报告。辅导员要通过与学生谈心谈话、走访学生宿舍等多种形式了解学生的心理,加强心理指导,帮助他们克服考试焦虑情绪,以良好心态迎接考试。
六、强化考试监督管理
考试期间,各教学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考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及落实考试过程中各环节的责任,处理考试中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加强对考试过程管理和考场巡视,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完成。及时消除各种不良倾向和作弊苗头,对出现的作弊行为要敢抓敢管,并及时上报。
七、规范考后违规通报与处理
考试期间如发现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监考老师要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做到及时认定,及时上报。教务处做好材料的调查审核工作,学生所在学院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对考试违纪作弊学生,学校根据作弊情节,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以达到教育本人和警示他人的效果。
教务处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