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21〕263号)文件精神,教育厅继续在全省高校中开展高等学校基层教学组织达标创优建设工作,根据我校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规范建设为重点,创新组织形式,明确职能定位,健全管理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的积极性,切实发挥基层教学组织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二、目标任务
2020年以来新成立或者2020年未审核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进行全面自查,学校将从历届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中遴选3个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参与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审核认定,已经认定为2020年河南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不再参评。
三、实施办法
(一)基层教学组织自查。申请省合格备案的基层教学组织对照《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达标自评表》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表》;在省教育厅备案的省级合格基层教学组织(省优除外)填写《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达标自评表》,竞争参与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遴选的另填写《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本年度省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评选推荐将适当向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含拟推荐2020年省一流专业建设点)倾斜。
(二)院部审核。院部对基层教学组织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汇总情况后填写《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和《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连同基层教学组织填写的备案表和推荐表一并提交。
(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学校组织评审,认定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并报教育厅备案并推荐3个符合推荐条件的基层教学组织参与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审核认定。
(四)结果公示及公布。学校对评审结果及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正式公布。
(五)考核验收。学校每年对各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情况进行考核,省教育厅对备案的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复核验收,对未达到合格建设标准的,要求限期整改,并减少学校推荐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的名额,情况严重者,在全省高校进行通报。省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满后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核验收。
四、工作要求
各院部要高度重视,根据文件要求,认真组织自查工作,并于2021年10月8日前提交申报材料。提交的材料有:
(一)新成立或者2020年未审核合格的基层教学组织需要准备《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自评表》(查看附件6)和《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备案汇总表》(查看附件7))各一式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含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一份。
(二)各学院推荐2021年优秀基层教学组织需要准备《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表》(查看附件4),《太阳集团tyc539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自评表》(查看附件6)和《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查看附件5)各一份,相关佐证材料(含课程、项目、奖励、成果、教材等成果复印件)一份。
各院部汇总上述材料后,一并提交教务处教研科并发送电子版。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帆
报送地址:办公楼113室
电话:0379-65929020
电子邮箱:jwcjyk@l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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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认定标准.doc】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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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附件5-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推荐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