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 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 根据《关 于公布 2019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立项项目的 通知》(教高〔2020〕 27 号) 要求, 我厅决定组织开展河南省高 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1.2019 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 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我厅 高教处。
2.2017 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3.2020 年度河南省新工科和新农科研究与实践项目可参加本次鉴定。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 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 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 实现预期目标, 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 推广价值; 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 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 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 势,理论结合实际, 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 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 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 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工科项目和新农科项目的研究成 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 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
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 在以下 4 项标志性成果不少 于 2 项:
(1)项目成果在 2 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 CN 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 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 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
四、鉴定结项方法
1.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教育厅委托学校聘请专家 组织鉴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工科项目和新农科项目鉴定 结论由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 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项目主持学校 组织专家鉴定、教育厅复核。
2.学校应筹建项目鉴定委员会,提出建议专家名单(专家组 成员不少于 7 人, 其中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 、时间安排 和工作方案,并至少提前一周报送高教处备案。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 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 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 是否完成; 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 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 推广应用 前景如何; 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 对项目研究的进一 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工作要求
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鉴定结项, 是对项目研究 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 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高校要高度重视、认真组 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 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 提高人才 培养质量。
各项目报送鉴定结项书、主要成果佐证材料、鉴定结项汇总表 (附件 3)各10份(含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六、报送方式
各学院老师请于9月22日前将本科教育、新工科和新农科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王帆, 0379-65928103。
电子邮箱: jwcjyk@lit.edu.cn
材料报送地址: 王城校区行政楼113室。
附件: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 变更审核表
- 附件【附件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 鉴 定 结 项 书.doc】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doc】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