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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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项目申报及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09月06日 17:13 查看:

    各教学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09号)要求,我校现开展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推荐申报及验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基地建设方式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采取直接认定和立项建设两种方式。已达到建设条件、实践教学效果优良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直接予以认定;立项建设的校外实践教育基地采取“先立项建设,后评价认定”的方式进行。立项建设的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周期为2年,获得立项后,需填写立项建设任务书,建设期满后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基地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认定。请各单位在申报时根据建设基础自主选择申报方式并注明。


    二、实践基地类别


    1.专业实习实践教育基地,含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专业类实习实践教育基地。


    2.文化素质实践教育基地,含人文素质实践教育基地、科学素养实践教育基地、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实践教育基地。


    3.创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含创新实践教育基地、创业实践教育基地。


    三、推荐名额


    各单位限报1项,学校择优向省教育厅推荐4项。


    四、建设要求


    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本科高校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和2021年度立项建设基地验收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


    五、材料提交

    1.基地建设总体方案1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书》1份,支撑材料1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汇总表》1份。


    2.《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表》1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自查报告》1份、支撑材料1份;《河南省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立项建设项目验收认定申请汇总表》1份。


    3.每个申报实践基地单独装袋,并将申报书首页复印后粘贴在档案袋上。


    请各单位于920日前,将上述材料级及电子版报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提交材料,逾期视为无申报意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