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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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 “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白莉娜   时间:2023年05月15日 11:29 查看:

    校属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普通高等教育“十四五”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157号),我校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省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河南省“十四五”普通高等教育规划教材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教高〔2020〕469号)公布立项建设的省规划教材。

    二、申请结项验收的条件

    1.教材须按期完成省规划教材项目建设目标和任务,并在申请结项验收前已经正式公开出版,其中同一课程的分册教材(如上、中、下册等)或成套教材(理论教材与实践教材、习题集等配套出版,教师用书与学生用书配套出版等),必须全部正式公开出版方可申请验收。其中涉及重要事项变更的,须已按程序经我厅批准备案。

    2.教材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正确,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教材内容没有的知识性、科学性错误,教材设计合理,文字表述规范,教材插图体现较高的艺术性和健康向上的审美品质,印刷质量合格。

    3.教材编写人员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没有违规违纪行为和师德师风问题,没有教研、科研不端行为;教材不存在挂名主编(参编)、不符合条件人员参与教材编写情况。

    4.教材须按要求规范使用省规划教材专用统一标识,不存在擅自使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标识、国家规划教材标识和各种误导性标识或表述情况,并按要求报送了样书和省规划教材基本信息表。

    三、延期结项

    本次省规划教材结项,按照通过验收、延期验收或不通过验收三种情况形成验收结论。因客观原因不能按计划实施期限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的,由项目负责人(教材第一主编)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原因,经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评议并提出意见,所在高校教材管理专门工作部门、高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出版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省教育厅批准备案后,按照延期验收处理,给予6个月延期;延期验收的省规划教材应在延续期限内完成建设,并再次提交验收申请,若仍达不到规定要求,将撤销其省规划教材立项资格。被撤销立项项目的主编和主要编写人员3年内不得申报省规划教材项目,不得参与河南省教材建设奖优秀教材(高等教育类)评选。

    四、材料报送

    结项验收申请书(附件1,符合验收条件的填写)、延期验收申请表(附件2,申请延迟验收的填写)各一式三份、结项验收汇总表(附件3)一份。每种教材的所有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封装,档案袋封面张贴结项验收申请书封面。同时,将结项申请材料的电子文稿发送至邮箱:jwcjck@lit.edu.cn(word格式和PDF格式),命题格式为“教材名称+主编姓名+省规划教材结项验收材料”。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2023年5月25日

    材料报送联系人:教务处教材科白老师

    联系电话:65928088

    材料报送地址:王城校区办公楼113房间


                                                          教务处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