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学校启动2023届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与审题组织
(一)学院成立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工作计划。确定指导教师,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申报,组织审题、学生选题等工作。
各基层教学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按照专业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制定选题原则、要求方案。根据本专业(方向)毕业生总人数、指导教师人数,合理安排选题数量。
(二)组织具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资格的教师或校外专家收集并提出毕业设计(论文)课题,学院应尽可能地安排有科研、工程、实践教学背景和丰富经验的高级职称教师和校外专家指导毕业设计(论文),使我校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得到有效提升。
(三)指导教师与学生人数的比例一般为:设计类1:10;自然科学论文题目1:8;社会科学论文类题目1:12。超过限额,要说明理由并报教务处批准后执行。
(四)个别平均指导学生人数较高的专业,学院可统筹安排相近学科的专业教师跨专业指导。
(五)组织审题。要求每题过两道审查关,即各基层教学组织审查关和学院审查关。鼓励各学院聘请企业专家参与审题工作。
二、选题原则和要求
(一)选题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达到综合训练的基本要求。工科专业要结合本专业的工程实际问题,培养学生工程意识、协作精神以及综合应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使学生在从事工程设计时能够考虑经济、环境、法律、伦理等各种制约因素。文理类专业的毕业论文(设计)应采取各种有效的改革措施,充分运用创新性思维,切合时代和市场需求,挖掘突出学生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培养的前瞻性选题。
(二)选题避免大而空,宽泛、陈旧、雷同或相近的题目。难度适中,工作量合理,使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在规定的时间内可以完成。
(三)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要求,各专业以实验、实习、工程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实践性工作为基础的毕业设计(论文)比例应大于50%。工科专业以设计类课题为主,其比例应大于80%。鼓励与校外企、事业单位合作提出课题,实行校企“双导师”制,共同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并在形成的成果材料中体现。工程教育认证(评估)专业应满足认证(评估)专业的要求。
(四)一人一题。对于工作量大的课题,可组织数名学生协同攻关、分工设计(研究),但须明确一人一子课题,或用副标题区别。子课题应立足于大课题,分别展开。明确每个学生需独立完成且满足教学基本要求,工作任务能保证学生受到全面综合训练。
(五)要求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可供学生选择的课题数目不低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2倍。
(六)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或内容更新率应大于80%,若选择老题,必须做到“老题新做”,要有新的内容和新的要求。
三、时间安排
时间安排 | 主要工作项目 | 工作要求 | 负责人 |
2022年10月23日前 | 完成指导教师名单 确定 | 安排责任心强、有指导经验的中级及以上职称教师。 | 各学院、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 |
2022年10月24日—12月4日 | 完成课题申报 | 指导教师按选题原则要求完成题目申报工作。 | 各学院、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人、指导教师 |
2022年12月4日前 | 动员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 组织师生集中学习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文件和要求。 | 各学院、各专业 |
2022年12月11日前 | 完成审题 | 各学院完成专业(系)及学院两级审题。各专业毕业设计(论文)课题数不低于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人数的1.2倍。校教学督导团参与。 | 各学院、各专业、校教学督导团 |
2022年12月12日--12月18日 | 学生集中选题、教师确认选题学生 | 学院组织毕业班学生选题,教师和学生须在该时段及时确认选题结果。 | 各学院、各专业、指导教师 |
2022年12月23日 | 打印选题情况表 | 核对选题情况,有无漏选学生。 | 各学院、各专业、指导教师 |
2022年12月31日前 | 下达任务书 | 指导教师将任务书下达到学生手中,指导学生开始毕业设计(论文)前期工作。 | 各学院、各专业、指导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