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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2023年转专业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3年10月23日 15:16 查看:

各学院:

  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校发〔202260号)文件规定,将开展2023年在校本、专科学生转专业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文件要求制定本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一、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

  请各学院依据《太阳集团tyc539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本学院办学条件、师资力量、专业发展规划、学生人数等情况,制定包括专业招收计划、申请学生条件、考核工作细则等内容的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请填写附件1、附件2),113日前将附件1、附件2(含电子版和纸质盖章版)报学籍管理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本学院制定的转专业方案和程序;

2、接收学生人数设置:

  不增加班级数,班级人数基本符合标准班人数设置(本科30人、专科40人),人数根据学院实际教学资源情况可适当少量溢出;

三、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转专业:

1.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不得转专业者

2.其他无正当理由申请转专业者,或经学校审核认定为不合适者;

四、时间节点

在制定本学院各项工作时间节点时,请按照以下时间节点范围内安排本学院的具体时间节点:

1、学院报送转专业工作方案时间:1023--11月3日。

2、学生申请时间:12月4--15日。

3、各学院考核完成截至时间:12月29日前。此时间为最终截止时间,请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学生,安排合适的时间进行考核。

4、接收学院汇总学生信息后,将附件4汇总表盖章后12月29日前交至教务处。

五、温馨提醒

1、转入新专业的学生,其人才培养方案、学费标准、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等按转入专业执行;

2、学院各专业招生文理科情况请依据“学校招生就业处网站---招生计划表”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