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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的通知

    作者:马迅   时间:2023年03月09日 17:07 查看:

    各有关学院:


    为做好我校2023届毕业生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学士学位授予权工作,依据《河南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新增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工作的通知》(豫学位办[2010]4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届新增学士学位授予专业


    序号

    学院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专业批准时间

    学科门类

    1

    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7T

    2019年

    工学

    2

    经济与管理学院

    电子商务

    120801

    2019年

    管理学



    二、学士学位授予学科(专业)标准


    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标准为《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总分为100分,总评分≥60分,且核心指标得分≥28分为通过。


    三、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学科(专业)审核材料申报工作


    1、向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以校发文文件形式提出申请,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教务处)负责。


    2、相关学院负责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


    3、相关学院依据《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新增学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评审指标体系》编写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填写附表1-17,并进行自评打分。


    填写各项报表前,请注意查看附件中的《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材料的相关说明》。


    具体责任部门及完成时间见下表:

    序号

    材料内容

    完成部门

    完成时间

    1

    填写《申请列为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简况表》(见附件2

    关学院

    2023321

    2

    各专业申请授予学士学位的自评报告、自评表及相关附表(见附件3-5

    关学院

    2023321

    3

    校发文件: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的请示

    教务处

    202343





    四、完成时间及材料要求


    2023321日之前各相关学院完成审核材料准备工作,按时将各项材料报送教务处学籍管理科,由教务处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省学位办备案。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附件1—附件5打印简装订3份,供学术委员会审核时使用;


    2、附件1—附件5电子稿。


    注:在经校学术委员会审核、学院最终修改完毕后,将附件1--附件5胶装成册(正式胶装本1本),按照附件1--5的顺序装订,于43日前交学籍管理科。


    以上材料需提交校学术委员会审核、报送省学位办备案,学院报送前,务必组织本学院学术委员会认真审核,确保数据合理、信息无误;并做好向校学术委员会汇报的准备(学术委员会开会审核时间另行通知),建议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备用。


    五、附件 (以下文件都为Word文档,如下载后显示为Excel文件,请先将扩展名改为doc再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