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保证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及管理工作,按照《太阳集团tyc539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答辩准备及要求
1、所有2022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参加答辩,各学院可结合实际选择答辩形式。
2、各学院进一步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督查,重视对毕业设计(论文)相关材料的内容统一性和格式规范性要求的指导。
3、各学院加强对毕业设计(论文)的审阅力度,科学规范引用文献资料,杜绝毕业设计(论文)的抄袭、拷贝等现象。学院在答辩前对所有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统一进行相似性检测,检测结果≥30%的原则上取消答辩资格,确因行业规范、专业术语、公式等重复导致检测结果≥30%,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可以参加答辩的,由学院答辩委员会写出书面材料经全部委员签字后学院盖章交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4、成立学科专家和学院领导组成的学院答辩委员会(5-7人以上),根据需要组成若干答辩小组(3-5人以上),制定答辩流程、答辩要求及成绩评定标准。
5、学院答辩委员会要严格审查毕业生答辩资格,监督答辩过程和成绩评定;对于答辩不合格的学生,认真组织指导毕业论文的修改和二次答辩工作。
6、学校组织督导组参加学院毕业答辩工作。
二、答辩工作时间安排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时间安排如下:
1、5月28日前
教学单位组成学院答辩委员会和答辩小组,制定答辩流程、答辩要求、成绩评定标准及详细的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答辩小组成员名单及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日程安排表(各组具体答辩时间、地点等)5月28日下班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2、答辩前
教学单位根据教务处要求对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进行毕业设计(论文)进行相似性检测,具体方案详见2022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相似性检测方案。
3、6月4日前
(1)指导教师对毕业设计(论文)认真审阅和评分,评语要客观详实。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里填写“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表”,学院审核指导教师的“毕业设计(论文)评阅成绩表”。
(2)各教学单位召开答辩小组成员会议,指定答辩小组的组长、答辩秘书,做好答辩记录组织和动员工作。
(3)学院答辩委员会审查毕业生答辩资格。
(4)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答辩、成绩评定。
(5)在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分表”。答辩评语要客观详细,与答辩成绩一致。
4、二次答辩安排
教学单位自行组织二次答辩,在答辩前将答辩安排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三、评优工作安排
1、6月4日前
(1)各教学单位按本科毕业生人数的1.5%比例推选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按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数的10%比例推选优秀指导教师,报送相关材料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需提交材料:优秀毕业设计(论文)申报表(纸质)、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推荐汇总表(电子、纸质)、毕业设计(论文)缩编版(电子)、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纸质材料(整个资料袋);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需提交材料: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申报表(纸质)、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汇总表(电子、纸质)。
(2)教务处审核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和优秀指导教师的申报材料,材料完整的以各学院申报结果为准,材料不完整的直接取消评优资格。
2、6月10日前
各教学单位安排专人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领取优秀毕业设计(论文)证书及毕业设计(论文)优秀指导教师证书及相关资料。
四、学校抽检工作
根据河南省学位办抽检情况,学校抽取一定比例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分为相似性检测和专家盲审两个环节,相似性检测结果≥30%或专家盲审平均分<60分的定为不合格,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并通报相关学院。
五、毕业设计(论文)总结
6月30日前,各学院完成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的复查,进行工作总结,撰写2022届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并报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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