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推动“示范校”建设,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太阳集团tyc539关于实施“十三五人才工程”的指导意见(试行)》(校发〔2018〕34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教学科研一线实施领军人才培养计划,以促进学科、应用型专业和课程建设快速发展,通知安排如下:
一、专业建设首席教授(已评过首席教授的专业不再申报)
1.基本职责
(1)整体规划专业发展方向,制定并组织实施专业建设规划,使专业建设水平达到省级特色专业标准或通过国际工程认证,专业知名度明显提升。
(2)制定或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制定并及时更新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内容。
(3)加强主干课程建设,制定主讲教师的培养与考核方案,建立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4)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制定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和培训计划,开展教学研讨或业务培训,培养一支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效果优秀的教师队伍。
(5)深化实践教学改革,加强实验室建设,拓展校外实习基地,规范实践教学环节,提高实践教学效果;积极指导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活动,使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6)讲授本专业核心课程,指导培养青年教师,以第一负责人带领本专业团队入选省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或获得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1项。
2.聘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教师、教学名师、劳动模范等荣誉。
(2)具有教授职称,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10年以上,近五年每年至少系统讲授1门本专业主干课程,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效果优秀。
(3)熟悉专业发展动态,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教学水平,在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的研究与实践中具有丰富经验并取得突出成绩。近五年,主持本学科省部级以上教科研项目或获得省级以上教学成果奖。
二、校学术技术带头人
1.基本职责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省级以上创新人才工程。
(2)积极参与制定本学科发展建设规划,参与专业学位点、重点学科及重点实验室建设。
(3)讲授本学科的主干课程,入选校级以上教学工程项目。
(4)发表本专业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参加国际顶级会议并在会议上宣读研究成果。
(5)成为学科带头人或专业负责人。
2.聘任条件
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师德高尚,评选当年年龄在45周岁以下,近五年以来获得成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或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或省部级人才工程项目;主持完成省部级项目1项同时以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项。
(2)取得创新性研究成果,发表本学科公认的高水平科研论文(理工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被SCI、EI收录3篇以上、文科以第一作者发表期刊论文被SSCI、A&HCI、CSSCI收录2篇以上或在本专业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3)学术水平高、学术成果突出,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科研奖励或参与国家项目,成为校级以上重点学科学术骨干。
(4)教学水平高,获得省部级以上教研项目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教学成果奖励;入选省级教学工程项目或校级教学工程项目。
三、申请及聘任程序
1.专业建设首席教授和校学术技术带头人主要面向校内选拔,已经获得“1135人才工程”资助过的人员,不再推荐。
2.专业建设首席教授必须依托院部专业进行申报。
3.应聘人员提交申请表。
4.校学术委员会评审。
5.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6.校党委研究决定,校长聘任。
四、相关待遇
入选领军人才工程考核合格,按如下标准发放特岗奖励:
1.专业建设首席教授
全职在校工作,不担任行政职务。除享受相应级别教授工资外,另发放特岗奖励绩效每年4万元。
2.校学术技术带头人
全职在校工作,除享受相应级别工资外,另发放特岗奖励绩效每年2万元。
五、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自通知发布日起开始报名,院(部)评议评审后于2019年5月15日前汇总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推荐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各一套,其中支撑材料原件由院部审核,推荐表及汇总表电子版由院部统一发到邮箱rscjsfzzx@163.com)。
另第一批入选“十三五人才工程”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拟定为2019年下半年进行,请相关人员提前做好考核准备。
联系人:樊洁 郑志红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
校发〔2018〕34号 关于印发《太阳集团tyc539“十三五人才工程”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doc
2.
太阳集团tyc539专业建设首席教授推荐表.doc
3.
太阳集团tyc539学术技术带头申请表.doc
4.
太阳集团tyc539校学术技术带头人评审简表.doc
人事处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