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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06月21日信息来源:人事处 点击: 收藏此文 【字体: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168号)及《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教高〔2021〕166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现就我校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以下简称“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教师职业道德。

2.在教学一线工作,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学位、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3年以上讲师职称。

3.教学科研素质较高。在教学方面,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熟练运用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系统讲授过1门以上学科专业核心课程,主持校级以上教学改革项目,已取得一定数量的教学研究成果;在科研方面,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主持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果和成效,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有重要学术观点的论文、出版有较大影响的著作。

4.教学成果转化成效显著。拟开展的研究项目学术上具有先进性,理论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较高的学术价值。项目具备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成果的优势,能以多种方式将科研成果融入专业课程的课堂教学、实践性教学环节和教材。

5.其它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2021版)执行(附件2)。

二、申报材料要求

1.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见附件1)。(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主持校级或参与省级以上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和厅级以上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3.申请人校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培养对象的证明材料。

请报送申请人纸质材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1)各1份(含电子版)。每位申请人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申请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页码。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三、材料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28日前将按上述要求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王城校区办公楼43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rscjsfzzx@163.com。

联 系 人:郑志红

联系电话:65928114

附件1:   教办高〔2021〕168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   教高〔2021〕166号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人事处/教师工作部/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6月21日

(作者:师资科 编辑:教师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