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申报工作的通知》(豫人才办[2020]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指南》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校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人。此次推荐对以下两类人才给予倾斜:一是参与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一线工作且符合选拔条件的专家人才,可享受一次不受指标限制,单独申报,优先评选的政策;二是各单位可在分配的推荐名额外,多推荐1名扎根大别山区、伏牛山区、太行山区、黄河滩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符合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二、推荐范围
面向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含在外省市获得同类称号的人员)中,从事基础研究、引导基础理论原始创新、推动基础学科创新发展,在职在岗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中担任领导职务后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以及党、政、军、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列为遴选对象。
为避免重复支持,对已入选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等国家人才支持计划的人选,不得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申报人每年度仅可申报一个类别的一个人才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入选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的人选,不得重复申报同一层次或下一层次的人才项目,支持期满后方可申报本计划内上一层次的人才项目。
三、推荐对象和条件
申报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连续全职在豫工作3年以上;
(二)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年龄在55周岁以下(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三)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具有创新思维,能够敏锐把握国家战略需求和世界科技发展态势,提出战略性、前瞻性、创造性的研究构想;
(四)引领原创性重要理论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取得突破性研究成果,为社会提供新知识、新理论、新方法,对数学、物理、化学、天文、地学、生物、医学、哲学、政治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等基础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学术水平处于省内领先、国内先进地位;
(五)具有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基础研究类课题和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
(六)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以上,或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人才项目资助;
(七)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本专业国际权威期刊发表高质量论文。
四、材料报送要求
推荐程序、报送材料等要求等按照省教育厅文件(详见附件)要求执行。
五、申报时间
申报人务必于2020年8月24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师资科,同时将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rscjsfzzx@163.com。
联系人:樊 洁 郑志红
联系电话:65928114
联系邮箱:rscjsfzzx@163.com
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
2020年8月17日
附件:
2020726-教人函〔2020〕343号 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原英才计划(育才系列)——中原基础研究领军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