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2016〕526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度河南省高校“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的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的专任教师。已获国家级、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教学名师、科技创新人才等重大人才项目资助者,不再申报。
二、申报条件
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其他条件按照《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资助名额:
此培养计划为限额申报,我校本年度分配推荐名额为7名。
四、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申报“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需提供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申请书(附件2)。(注:封面上的学科名称按照《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一级学科填写)。
2、申请人支撑材料:学位证、任职资格证、职业资格证(专科高职院校)复印件;项目、论文、专著、获奖情况等代表性教学科研成果复印件;企业实践时间证明(专科高职院校)。
3、上报纸质材料2份,电子版1份。材料用厚牛皮纸袋装订,将《项目申请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申请书》单独成册,支撑材料需另外合装成册(软皮平装,首页为附件目录)。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请申请人务必于7月5日18:00前将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425房间),逾期不再受理。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
通过学校评审的推荐人选,请务必于7月11-12日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申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见人才强校网络平台(网址:http://rcqx.open.ha.cn/)内申报流程。
联系人:樊洁
联系电话:65928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