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学校关于“院务公开”的指示精神,依法建立民主管理机制、权利约束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民主决策和办事公开,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院务公开的范围
(一)本院全体教职工;
(二)本院全体本、专科生
二、院务公开的内容
(一)凡属本院工作范围内涉及教职工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事项,均须按照本办法公开。
(二)向本院教职工公开的事项:
1.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会议决议及其实施情况。
2.院内各项经费、创收收入及其它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使用管理情况及审计结果。
3.院行政人员、教辅人员和教师的岗位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出国、在职或脱产学习、培训、进修、攻读学位、请假制度等按学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涉及的资格条件、批准程序、费用负担及实施情况和结果的反馈和发布。
4.院教学督导组、学术委员会的议题与决议。
5.院领导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
6.教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其他重大事项等。
(三)向本院学生公开的事项:
1、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学籍管理、奖学金的评定、休学、毕业生就业政策、特困学生补助、助学贷款申报程序、三好学生评定、优秀毕业生推荐、保送研究生、优秀论文评定等。
2.考试纪律、考试成绩评定标准。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一) 各种会议形式:包括周四下午系教职工例会、教研室活动、学生大会等;
(二) 经济与管理学院网站(http:/jjygsglx/)相关栏目;如院公告、院动态、院概况、党建工作、教学科研、教学资源、学生天地、办学指南等;
(三) 院办公电话(0379-65929161)通知。
四、加强监督,抓好落实
为确保院务公开的顺利实施,院领导班子(包括院党委、院学术委员会、院行政、院分工会、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院教学督导组的负责人和主要成员)要将推行公开办事制度纳入本届院领导的工作目标。定期对本院实行院务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同时设立民主监督小组,对院务公开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健全来信、来访、来电制度,对教职工和学生反映的问题认真查处并及时解决或公开答复。
经济与管理学院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