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公告

关于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单位:  | 发布时间:2021-12-01

各团支部:

作为学生科技活动的新载体,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在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促进高校产学研结合,推动国内风险投资体系建立方面发挥出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聚焦为党育人功能,引导和激励大学生通过广泛的社会实践、深刻的社会观察,不断增强对国情社情的了解,激发创新精神,培育创业意识,提升社会化能力,我院举办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内选拔赛。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不仅是一项权威的赛事,更是校内未来创业家的逐梦起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 组织结构

    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规划、组织、协调和监督。

  2. 参赛资格

    凡我院在读全日制本(专)科生均可申报项目参赛。

  3. 申报类别

    本次赛事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共设置五大组别。

    1.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围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重大历史任务,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和“长三角”“黄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参赛要求

    1.参赛项目应具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力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个。

    3.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4.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5. 比赛安排

    (一)预赛(2022年3月上旬)。学院举行预赛,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参赛,并对参赛项目进行审查确认,学院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学生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指导学生正确填写《太阳集团tyc539第十三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项目申报表》(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1),提交商业计划书和路演PPT。

    (二)复审(2022年3月中旬)。学校专家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提出复审意见,推荐优秀项目进入终审决赛。

    (三)终审决赛(2022年3月下旬)。评审委员会对参加终审决赛的项目进行问辩,最后评定项目终审成绩。

  6. 项目提交方式

各团支部于2022年3月1日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将所报送项目的商业计划书、路演PPT和《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材料,以“学号+姓名+项目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2322428394@qq.com。

共青团经济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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