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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中期检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0-06-10 15:54:33点击次数:编辑:收藏打印

纪发〔2020〕11号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会议精神,扎实落实十届省纪委五次全会部署,扎实推进我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研究,对我校2020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开展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单位(部门)认真自查

各单位(部门)对照学校党委、纪委印发的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总结经验、关注亮点、提炼特色、找出差距,为高质量完成全年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一)自查时间

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7月5日。

(二)自查内容

 1.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1)领导班子集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推进责任落实情况;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中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部署情况;精准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情况;聚焦“关键少数”、关键岗位,紧盯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加强监督情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维护师生切身利益情况。

(2)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各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有:注重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相关制度情况;认真落实日常督促监管责任,支持纪检委员工作情况;带头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监督,模范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

(3)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主要有: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认真制定并严格落实个人履行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分管责任等情况;指导分管科、系、室等下属单位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体措施、加强工作指导等情况;落实谈话约谈等常态化监督制度,定期对分管科、系、室等下属单位人员开展谈话提醒或约谈,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督促整改,加强日常监管等情况;坚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严管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情况。

 2.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落实情况

(1)《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 年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发﹝2020﹞24号)落实情况。

(2)《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印发<2020年以案促改工作要点>的通知》(纪发〔2020〕8号)落实情况。

 3.落实年度考核量化指标、日常工作及其它有关工作等情况

(1)《关于印发<2020年处级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年度考核量化指标>的通知》(纪办发〔2020〕4号)落实情况。

(2)日常工作落实和材料上交情况。

(3)其它有关工作落实情况。

二、纪委集中检查

纪委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开展集中检查。找出特色、亮点和不足,肯定成绩,推进整改,确保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自查。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对照自查内容进行认真自查,深入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形成《单位(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期自查情况报告》,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底综合考核的支撑材料。

(二)推进交流,互学互促。在自查工作中,注重发现亮点、凝练特色,并将自身工作的亮点和特色在本单位(部门)网站或纪委网站“基层纪检”栏目进行报导,推进各单位(部门)间的工作交流和互学互鉴,共同提高。

(三)查漏补缺,整改落实。通过自查,找出工作落实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及时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确保全年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中共太阳集团tyc539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