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掌握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科学谋划2024年工作,按照我校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要求,现将报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有关材料事宜通知如下:
一、需要提交的材料
本次提交的材料主要依据《中共太阳集团tyc539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办法》(党发〔2022〕50号)第三章明确的考核内容而确定。按照“注重日常、减负增能”的原则,日常工作中已经提交过的材料,或者校纪委、校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监督检查中已经掌握的情况,本次不需要再提供材料。经过梳理,形成《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材料清单》(附件1)。
二、提交材料的形式
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认真对2023年以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梳理,对照《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材料清单》准备材料,提供的材料要以简洁、有针对性、能说明问题为原则,避免提交与清单内容无关材料。
根据工作实际,本次提交的材料只需提交纸质版,请对照材料清单中的指标内容提供材料目录,材料目录格式参看附件2。
日常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本》中有记录的,请一并提交作为支撑材料,在材料目录中标明页码即可。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纪实本》没有记录的,可提供其他记录本上的工作记录复印件、新闻、图片等,不拘泥于形式,重在工作落实。
三、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提交的材料将作为2023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考核参照的部分内容,各二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落实。
2.提交的纸质材料请于2024年1月8日前报送至校纪委综合室(王城校区办公楼506室)。
联系人:王增光;电话:65928038。
附件1: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材料清单.doc
附件2:材料目录格式.docx
校纪委
2023年12月27日